【以案普法】两块售价3300元的玉石退货返款
2024-09-23 17:54: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杨绍银 | 作者: | 点击量:833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徐佳莉 范质惠)玉石收藏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但玉石市场良莠不齐,市民通过网络购买玉石更要注意识别,提防商家以次充好。近日,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泥家潭法庭审结了一起因网购玉石引发的纠纷。

原告周某在淘宝APP上看到被告镇平县某商贸公司在销售玉石,在添加对方微信后,对方展示了玉石的样图和视频,并表示“玉石底质干净、冰透,没有经过特殊处理,售后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周某心动之余爽快下单购买了两块售价3300元的玉石,并强调“想要没有经过特殊处理的纯天然玉石”。

其间,周某多次询问公司客服售卖的玉石是否有国检及收藏证书,有无七天无理由售后,客服均回复有。直到周某收到玉石实物,才发现与被告发送的玉石图样对比有差距,颜色、品质在宣传时被美化。周某收到货后七天内便向被告提出退货退款,被告表示周某购买的玉石与图片中的并无差别,拒绝了其请求,故周某向赫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退还原告货款。

案件立案受理后,原告提供了珠宝宝石鉴定证书及玉石原物,证明涉案玉石右边有部分褐色是经染色处理,与被告承诺的涉案玉石没有经过特殊处理有差异,承办法官于是联系被告释明周某订立玉石买卖合同的目的,涉案玉石的质地、成色等对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重要影响,且被告承诺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周某也提出了退货退款,被告应考虑周某提出的合理诉求。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被告同意周某退货并退还周某货款,周某撤回起诉。至此,一起跨省买卖合同纠纷成功化解了。

法官提醒:网络购物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便利,但也同时存在风险。消费者在网购时,应选择信誉较好的商家和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商家,尤其是玉石等贵重物品,应当通过正当渠道购买并查验相关证书,购买时应注意与卖家明确约定商品的数量、质量、款式、颜色、价格以及售后等相关服务。当消费者权益收到损害时,应及时保留好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责编:杨绍银

一审:杨绍银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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